各學院(部)、部門、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校園交通管理,現將學校2016年度《校園機動車證》辦理及車輛停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職工申領《校園機動車證》的程序及收費標準⚱️:
因受到學校停車場地的條件限製,《校園機動車證》(教工證)僅為教職工辦理。學校教職工🔩,自2016年3月21日起換發2016年度《校園機動車證》。辦證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工作證或戶口簿到保衛處(東校區淩雲樓106室或獨墅湖校區一期炳麟圖書館東側附房)經審核後辦證🕠,收取費用60元/證。
二💆🏽👇🏿、附屬單位職工申領《校園機動車證》的程序及收費標準🏹❎:
附屬單位教職工辦理《校園機動車證》(附屬單位證)在保衛處(獨墅湖校區一期炳麟圖書館東側附房)辦理🐆,收取費用60元/證。辦證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工作證或單位證明。
駕駛證、行駛證、工作證不一致的教職工(借用機動車的教職工🤞🏼,辦證時還需攜帶好所借用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憑所在單位的證明到保衛處(獨墅湖校區一期炳麟圖書館東側附房)辦證,按照學校收費規定,收取辦證費用。
學校和附屬單位的教職工車輛憑《校園機動車證》進入校門,在各校區(校本部、東校區🧊🏨、北校區🐞、獨墅湖校區、陽澄湖校區)停車場優先停車和在學校規定的校園道路上行駛。非上班期間和公務活動不得在校園內停車場停放。
三🪦、學校協作單位申領《校園機動車證》的程序及收費標準:
1、學校協作單位申領2016年度《校園機動車證》(協作單位證),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和對口單位負責人簽字的《校園機動車證申領表》🈵,到保衛處(獨墅湖校區一期炳麟圖書館東側附房)辦理♎️。持證車輛每天07:00—09🪘:00, 16:00—18🚴🏽♂️:00禁止在東吳橋路段通行🔳。辦證按照學校收費規定😦,收取費用500-1000元,不得在校園內過夜停放。
2、在校各類學生原則上不予辦理《校園機動車證》⤵️。獨墅湖校區🙎🏼、陽澄湖校區的學生確因特殊原因,需要辦證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本人的駕駛證(期滿一年以上)、行駛證,由所在學院(部)嚴格把關🧖🏿,經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到保衛處(獨墅湖校區一期炳麟圖書館東側附房)辦理🔒。其進入校園的車輛一律停放在學生宿舍停車區域,不得進入教學區和在校園道路上行駛。按照150元/證/學期收費辦證。
四、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要求,請在辦證時攜帶好本人的“一卡通”或銀行卡進行交費。
五、 校外單位或個人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執行以下規定🛣:
1、省、市級機關公務車輛及公安👩🏿🦱、消防、工商稅務♿、衛生防疫👩🏽🔬、銀行押款、郵政👮🏿♂️👨🏽🎓、電訊、供電施工🧑🏼🏭、搶險救護等特種車輛需要進校工作的可以通行。
2、兄弟高校、政府機關🛣、董事單位等公務活動車輛需進入校園的,由校內接待單位事先與保衛處取得聯系👷🏼♀️,憑行駛證在校門值班室換取《校園機動車臨時通行證》後可以通行😍,離校時在原進校的校門值班室換回行駛證。
3、在校內賓館、招待所住宿的外單位和個人車輛按照蘇州市收費標準收取停車費。
六、遺失補辦通行證需交納工本費10元/張🕎。
七𓀄、對違章行駛🥙、停放車輛,不服從保衛人員管理的☂️,保衛處將根據《意昂体育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給予車主以處理♎️,可以鎖車或吊扣《校園機動車證》🍚🫶🏻,直至停止辦理下一年度《校園機動車證》。
八、意昂体育2015年度《校園機動車證》自2016年4月20日起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望相互轉告🆑。
保衛處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