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部門、直屬單位👩🍼:
根據省社科規劃辦有關通知精神,2017年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是省社科基金項目主要類別之一🏏,與其他類別的省社科基金項目具有同等學術地位👩🏻🔧。
二、資助範圍
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人文與社會科學基礎研究的學術成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可資助少量學術譯著💂🏽♀️、學術資料匯編和工具書等。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暫不資助。博士研究生的畢業論文,須在通過答辯2年以後並經過較大修改方可申報。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所資助的成果應是基本完成(80%以上)並且尚未出版的中文書稿或學術資料匯編和工具書等🏮,申報成果應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先進水平。
三👨🏿🌾、申報條件
申報成果需由三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推薦者承擔相應信譽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申報成果完成不足80%;
2.申報成果為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通過後不滿2年或未作較大修改♎️;
3.申報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爭議🦸♂️;
4.申報成果為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
5.申報成果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含子項目)💃🏼、教育部後期資助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以及省社科基金項目的成果👨🏼🚒;
6.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省社科基金項目尚未結項😋;
7.不同意由省社科規劃辦統一安排出版🧑🏿🌾。
四🤽🏼♀️、申報評審、資助⌚️、結項與出版
省社科規劃辦11月下旬對申報成果評審、立項。
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經費主要用於後續研究和出版。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立項後的繼續研究經費,由項目負責人按規定自主使用並由單位財務部門管理;其余經費待驗收合格後撥付用於出版資助並由省社科規劃辦統一管理🙆🏻。如申報評審過程中或立項後申請人擅自出版申報成果✈️,將視為申報無效或終止立項協議,並按有關規定追回所撥經費。
後期資助項目成果原則上由江蘇人民出版社或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申請結項時以出版社樣書(附查重報告)報送省社科規劃辦💇🏽♂️,辦理鑒定結項後方可正式出版。
申報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並獲得立項的書稿,可繼續申報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如獲得立項✢,項目負責人可選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立項並放棄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後續經費的資助。
四、資助經費
2017年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每項資助5萬元。
五、材料報送要求
擬申報者請於2017年11月13日前將申請書、活頁、成果(書稿)(各一式3份💼,申請書及活頁用A3雙面印製中縫裝訂,活頁夾在申請書內;活頁及成果均需匿名)報送至人文社會科學院項目管理辦公室(本部子實堂207)。同時將電子版以“姓名+2017省社科後期資助”為郵件題名發送至sdskc@ansedu.cn。
根據省社科規劃辦有關通知精神,2017年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是省社科基金項目主要類別之一🏏,與其他類別的省社科基金項目具有同等學術地位👩🏻🔧。
二、資助範圍
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人文與社會科學基礎研究的學術成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可資助少量學術譯著💂🏽♀️、學術資料匯編和工具書等。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暫不資助。博士研究生的畢業論文,須在通過答辯2年以後並經過較大修改方可申報。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所資助的成果應是基本完成(80%以上)並且尚未出版的中文書稿或學術資料匯編和工具書等🏮,申報成果應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先進水平。
三👨🏿🌾、申報條件
申報成果需由三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推薦者承擔相應信譽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申報成果完成不足80%;
2.申報成果為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通過後不滿2年或未作較大修改♎️;
3.申報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爭議🦸♂️;
4.申報成果為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
5.申報成果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含子項目)💃🏼、教育部後期資助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以及省社科基金項目的成果👨🏼🚒;
6.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省社科基金項目尚未結項😋;
7.不同意由省社科規劃辦統一安排出版🧑🏿🌾。
四🤽🏼♀️、申報評審、資助⌚️、結項與出版
省社科規劃辦11月下旬對申報成果評審、立項。
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經費主要用於後續研究和出版。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立項後的繼續研究經費,由項目負責人按規定自主使用並由單位財務部門管理;其余經費待驗收合格後撥付用於出版資助並由省社科規劃辦統一管理🙆🏻。如申報評審過程中或立項後申請人擅自出版申報成果✈️,將視為申報無效或終止立項協議,並按有關規定追回所撥經費。
後期資助項目成果原則上由江蘇人民出版社或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申請結項時以出版社樣書(附查重報告)報送省社科規劃辦💇🏽♂️,辦理鑒定結項後方可正式出版。
申報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並獲得立項的書稿,可繼續申報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如獲得立項✢,項目負責人可選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立項並放棄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後續經費的資助。
四、資助經費
2017年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每項資助5萬元。
五、材料報送要求
擬申報者請於2017年11月13日前將申請書、活頁、成果(書稿)(各一式3份💼,申請書及活頁用A3雙面印製中縫裝訂,活頁夾在申請書內;活頁及成果均需匿名)報送至人文社會科學院項目管理辦公室(本部子實堂207)。同時將電子版以“姓名+2017省社科後期資助”為郵件題名發送至sdskc@ansedu.cn。
未盡事宜,可至江蘇省社科規劃辦網站(http://jspopss.jschina.com.cn/)查詢🪁,或致電:65227391。
請有意向申報的老師於2017年11月13日前將紙質材料送至淩雲樓1313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yhu@ansedu.cn🚊。未盡事宜,請致電:67161040。
附件:
附件1 江蘇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doc (108.5K)
附件2 《成果介紹》活頁.doc (30.5K)
附件3 江蘇省社科基金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xls (54.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