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評對象
1.優秀研究生😱:一🧸、二年級全日製在校在讀研究生(定向生除外)🙏🏼👨🏼🦱;
2.優秀研究生幹部:學製內全日製在校在讀研究生(定向生除外)🤴🏻;
3.優秀畢業研究生:當年6月全日製畢業研究生;
4.研究生學術標兵🫅🏿:學製內全日製在校在讀研究生(定向生除外);
本學年有考試不及格者、受處分者均不得參評以上各類評優🙌🏽。
二、評定程序
1.原則每年上半年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發布評定通知🙇🏻♀️,符合條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由學業導師🟰、德政導師推薦,向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遞交相應申請表和相關材料;
2.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成立評優工作小組🏋🏿,經評優工作小組審核和評定後😶🌫️🧨,按各獎項類別分別排序,按照所在單位評優名額確定名單;
3.各類評優名單在所在單位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送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4.學校審定並公示🥸。
三、名額分配
1.優秀研究生🪪:參評人數*5%👩❤️👩🫴🏽;
2.優秀研究生幹部:參評人數*1%;
3.優秀畢業研究生:參評人數*15%;
4.研究生學術標兵🍄🟫:各基層研究生培養單位限報0-1人(材料與化學化工學部限報0-2人,醫學部限報0-8人)。
除研究生學術標兵外,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幹部👂🏼🙋🏽♀️、優秀畢業研究生均不兼得。各單位評優名額根據在校全日製研究生人數計算🔑,具體名額詳見每年評定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