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接江蘇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江蘇省第五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活動開始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本次評獎共設三類獎項👳♂️:
1.決策咨詢獎
主要獎勵為教育行政決策咨詢而開展的教育發展戰略研究、政策研究、調查研究、比較研究等所取得的優秀成果。
2.理論創新獎
主要獎勵對認識教育規律🧑🤝🧑、促進學科發展和解決重大現實問題有顯著引領作用的優秀理論成果。
3.實踐探索獎
主要獎勵對解決具體教育教學實踐問題有新思路🚶🏻♀️、新對策,取得突破性進展,具有顯著應用和推廣價值的優秀實踐成果。
三類獎項合計設置特等獎20項、一等獎80項𓀃🏊🏿、二等獎200項左右。
二、成果形式
成果主件以文本形式為主👩🏽🏭,主要包括三類🦨:
1.專著(論文)類
指在國內外公開出版(發表)的學術專著(包括理論普及讀物🦸🏻♂️🚅,但不含個人文集)、學術論文(系列論文或單篇論文均可)。
2.編著類
指在國內外公開出版(發表)的具有系統性、資料性、工具性等特點的著作和文章🤽🏻♀️,包括辭書、年鑒、史誌、研究綜述等。
3.調研類
指在國內外公開出版(發表)🪲,或者雖未公開出版(發表),但有證據證明所提觀點和建議已被行政部門采納,或者已被轉化為行政決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調研報告、咨詢報告。
翻譯🌔、編譯作品暫不列入本次評獎👋🏼💌。課題結題報告🤦🏼、教材☃️、教參🧎🏻➡️、教輔等可作為成果輔件,附在上述三類成果之後。
三、成果認定
1.成果內容認定
⑴以江蘇省教育科學“十三五”規劃課題成果為主🎨,在國內外公開出版(發表),無著作權糾紛。
⑵非江蘇省教育科學“十三五”規劃課題成果😩,只要在國內外公開出版(發表),或者觀點和建議被行政部門采納(轉化成行政決策)✌🏻,且無著作權糾紛也可以申報;
⑶已獲全國、省部級成果獎的成果不得參加本次評獎。
2.成果作者認定
⑴成果獨著者在我校工作;
⑵成果合作者中第一作者在我校工作📔,且第二作者在江蘇工作;
⑶以集體署名的成果,不得以個人名義參加評獎💨。
3.成果日期認定
⑴所有成果須在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公開出版(發表),或被行政部門采納(轉化為行政決策)🛝;
⑵出版社公開出版的成果👱🏻,以版權頁第一版日期為準🦠🫅;
⑶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的成果🙋🏻💳,以該刊物出版日期為準;
⑷被行政部門采納(轉化為行政決策)的成果𓀜,以行政部門采納時間為準。
四、送審材料
送審材料包括:《江蘇省第五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書》、成果主件、成果附件⚗️。
⑴所有申報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江蘇省第五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書》(見附件1、2、3),一式五份🚆。三類獎項有不同的申報評審書,請申報者根據自己的成果類別填寫相應的申報評審書。一項成果只能申報一類獎項🎯🚵🏽,不能三類兼報。
⑵成果主件(成果復印件需人文社科處審核確認蓋章)與附件一式五份。
⑶《江蘇省第五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書》電子版發送至czguo@ansedu.cn🏌🏿。
特別提醒:本次評獎的獲獎成果將推薦參加2021年教育部第六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屆時江蘇省將不再另行組織推薦💹🔋,有意願參加2021年教育部第六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的成果務必參加本次江蘇省第五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
請各單位統一按照要求將紙質材料一式五份於2020年6月20日(周三)下班前交至人文社會科學處成果管理辦公室(校本部子實堂207),申報評審書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聯系人文社會科學處🫄🏼:郭才正,0512-65227842,13405038765。
![]() | 附件1:江蘇省第五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申報🤌🏼、評審書(決策咨詢獎).doc | 44.5K | ||||
![]() | 附件2:江蘇省第五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申報、評審書(理論創新獎).doc | 45.0K | ||||
![]() | 附件3:江蘇省第五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申報🟪、評審書(實踐探索獎).doc | 44.0K |